北京绿化基金会规章制度汇编-- 员 工 守 则
发布日期:2019-06-28
北京绿化基金会规章制度汇编-- 员 工 守 则
发布日期:2019-06-28
员 工 守 则
一、 总 则
(一)基本准则
1、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员工必须遵守本会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代表本会的各项活动中,员工必须维护本会的荣誉与利益。
4、员工应在工作中积极进取、严于自律,不断提升个人工作技能。
5、本会提倡互相信任的工作氛围,员工之间应该相互尊敬、相互信任。
(二)日常工作
1、员工要服从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作。
2、在工作中应注意学习、熟悉工作的方式方法。
3、办公时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4、在工作中,员工应不影响他人的工作,不无故大声喧哗,工作时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不得长时间上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占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1)员工应爱护和爱惜财物。
(2)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
(3)每日最后一名离开的员工,须检查所有电器设备是否断电,并锁好办公室大门。
(4)员工的办公桌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工作时间
1、本会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上班时间:9:00-17:00 。
午餐及休息时间:12:00-13:00 。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自行安排调整工作时间。
2、员工应准时出勤,不迟到、早退,如遇急事或因病不能上班时,员工应在每日10:00前请假并通知秘书处,上班后需及时销假。
(四)电话及网络
1、本会电话为开展业务专用,禁止拨打各类声讯服务电话。
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了局域网并专线接入互联网。
3、上班时间禁止游戏、聊天、视频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网络连接。
二、入职管理办法
(一)个人资料
1、加入本会时,须向本会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专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以及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需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本会秘书处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本会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报到程序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本会报到。填写人员登记表,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与转正
1、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此期间,如果感到本会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工作无法达到要求,本会也会终止对其试用。
2、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20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3、从本会离职后,重新再进入本会工作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本会起计。
4、自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5、员工提交办理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相关资料30日内,本会为其上缴社会保险,开具调档函。
三、考勤制度
(一)本会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产生的加班时间可安排调休、给付加班费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形式进行补偿。
(二)考勤方式与考勤凭证
本会采用自动电子门禁系统刷卡、手工签到/签离两种基本登记方式,以《请假审批单》、《因公外出审批单》、《早晚考勤记录》等作为考勤记录的凭证,所有《请假审批单》、《因公外出审批单》缺少相应审批人签字时无效。
(三)填报内容
1、因公外出、异地出差、出国,提交《因公外出审批单》;
2、按规定倒休、带薪休假,提交《请假审批单》;
3、因私事请假、产前休假等,提交《请假审批单》。
(四)请假手续
1、因私离岗,应填报《请假审批单》。
2、因公外出半天以上,应经领导同意,并备案登记;一天(含)以上,应填报《因公外出审批单》。
3、因私请假或因公外出返岗后应注销,并告知领导。
4、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半天以上或事后未获批准的半天以上离岗行为,视为旷工。
5、事假
事假:因私人事务占用工作时间请假的。
提示:因事假原因,有年假者可以不扣除当日工资,由年假顶替,年假不足者或无年假者扣除当日工资,工资不足以支付当月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全年事假超过1个月的,本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6、病假
病假:因身体不适,需要休息或去医院就诊而占用工作时间请假的。
(1)请病假一天以内(含)时,可免附证明,病假连续超过一天以上,或当月内累计超过一天以上时,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急诊证明。没有提供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期间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3)因病需长期休假治疗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本人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至12个月的医疗期,超过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视情况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7、婚假
婚假假期: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初婚人员,另享受10个工作日的晚婚假。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1)进入本会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
(2)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3)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婚假《请假审批报告》需附结婚证复印件,需经领导审核签字。
(5)婚假只在结婚后(以结婚证为准)一年内有效。
8、产假
标准产假 | 晚育 | 剖腹 | 双胞胎 | 总计 |
98天 | 30天 | / | / | 128天 |
(1)产假《请假审批报告》需附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并经审核签字。
(2)产假需一次休完,因本人原因少休部分产假,视同主动放弃。
(3)自妻子分娩之日,男员工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产假。
9、丧假
丧假标准: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
休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超期按事假处理。
10、年假
(1)年假:法定年休假天数: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法定年休假15天。
(2)年假有效期:根据本会具体运营情况,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法定年休假。
(3)休假期间的薪酬:法定年休假为全薪假,员工在法定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1、加班
(1)员工加班需由领导安排或本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并进行登记;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2)加班记录作为核定奖励的标准之一。
(3)若加班人员在补休时间没有进行休假,则可每四次换成一天年假,但最多年假天数不超过法定天数。
12、迟到、早退
(1)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后到岗的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离岗的为早退。
(2)超过30分钟未到岗或提前30分钟离岗的,按事假处理;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3次(含)/月以上,每3次折成1天事假处理(处理标准同事假处理办法)。
13、旷工
旷工的几种情况:
(1)不经请假无故缺勤者。
(2)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
(3)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不真实的。
(5)发生岗位变动,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的。
(6)离职未办手续不到岗的。
(7)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旷工处理:
(1) 以小时为单位,3倍扣发工资。
(2) 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为严重违反本会规章制度,本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惩制度
一、《员工违反规则制度的处理办法》之一(扣除50%当日工资)。
(一)工作时间串岗、值班脱岗、怠慢工作者;
(二)擅自在办公室内推销物品者;
(三)因私事长时间占用本会电话者;
(四)言语粗鲁、举止不端,缺乏公共道德、妨碍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工作时间内着装或仪表不符合本会要求者;
(六)明示禁烟区域吸烟者;
(七)工作时间酗酒,影响工作秩序者;
(八)与客户、来访者谈话或电话沟通,言语举止不礼貌或有敷衍行为者;
(九)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上级工作上的命令和指示,情节轻微者;
(十)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本会会议者;
(十一)因个人过失导致本会经济、公共财物损失或本会形象受到影响,情节轻微者;
(十二)当月有迟到、早退行为达到2次以上者;
(十三)工作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二、《员工违反规则制度的处理办法》之二(扣除当月全部工作绩效及相应工资)。
1.未经许可将本会财物挪作私用或企图私人占有者;
2.浪费办公用品、生产材料者;
3.辱骂、争吵、吵闹、打架等扰乱工作场所秩序者;
4.利用本会的设施从事与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如:集会、演说、散发和张贴文章、在互联网上发表反动言论或其他不健康内容;
5.与客户争吵,给本会造成不良影响者;
6.不服从领导的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7.违反本会办事程序者;
8.虚报考勤、顶替签到者;
9.擅自更换班次、作息时间或休息日;
10.当月累计旷工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者;
11.一年内累计受到2次(含2次)以上警告处理者;
1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刑事处分,情节较轻者。
三、《员工违反规则制度的处理办法》之三(解除劳动合同)。
1、对同事威胁、恐吓、骚扰、影响团队秩序者;对同仁恶意攻击、辱骂、诬害、伪证、造事者;
2、品行不端、有伤风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行为影响极坏者;
3、吸食毒品者、参加法轮功、恐怖活动等非法组织者。
4、故意损坏公物、偷窃或侵占同事、本会财物,经查证属实者;散播不利于本会的谣言或拨弄是非,造成严重后果者;利用本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本会名誉受到严重损害者;
5、未经许可,擅自在与本会有竞争关系或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兼职。
6、仿效上级主管签字,伪造或盗用本会印章或擅用本会名义者;
7、擅自涂改或销毁各种原始记录或单据;
8、利用职权或本会的业务关系,谋取私利者;
9、贪污、挪用公款及虚支滥报费用者;
10、故意或由于过失泄露本会业务、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
11、故意或由于过失使本会声誉、信用受到严重损害者;
12、故意或由于过失给本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金额达10万元以上者;
13、煽动怠工、罢工,带头寻衅滋事者 ;
14、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7天者。
请假审批单
申 请 人 | 部门 | 入职时间 | |||||
请 假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到 年 月 日 时 共 计: 天 时 报到时间: 年 月 日 | ||||||
请 假 类 型 | □年假 □事假 □病假 □婚假 □丧假 □产假 □调休(调 假) □其他 | ||||||
申请事由 | 部门负责人 | ||||||
实际报到 时 间 |
因公外出审批单
申请人 | 部门 | ||
外出时间 | 年 月 日 时到 年 月 日 时 共 计: 天 时。 报到时间: 年 月 日。 | ||
外出事由 | |||
部门负责人/批准日期 |